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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規劃癌症保障,該買重大傷病險還是癌症險?

根據衛福部2022年出版的<癌症登記報告>(註1) 數據指出,2020年全台有大約12萬人罹癌,其中又以罹患大腸癌人數最多。部分癌症被歸類在重大傷病中,病患可以領取重大傷病卡,符合重大傷病險的理賠資格,因此許多人在為癌症規劃保險時,會同時考慮將重大傷病險與癌症險都納入規劃,然而這兩種保險的差異是什麼呢?我們來帶大家深入認識!

想規劃癌症保障,該買重大傷病險還是癌症險?

目錄

1.什麼是重大傷病?

根據全民健康保險定義 (註2) 的「重大傷病」一共有三十項,一旦罹患了相關疾病,因需要「長期就醫治療」,可能對病患的生活造成巨大影響,健保署為協助病友,針對三十項病狀罹患者,可以持有醫師診斷證明書申請重大傷病卡,為長期治療申請相關的醫療輔助,包含補助住院費用、申請指定急難救難金、免除健保部分負擔費用(僅限於因重大傷病卡上所註記的相關疾病就醫)…等。

2.認識癌症險

癌症險主要是針對個人罹癌後所牽涉到的費用進行理賠,如標靶治療、手術、住院、化療…等,根據罹癌後的醫療療程所產生的相關費用進行理賠,憑醫師診斷證明申請理賠。但理賠項目根據保險公司不同的保單設計,可能不完全相同,所以購買保單前一定要先了解理賠給付的條件與內容。 

癌症險依照保障期間可分為定期型和終身型,定期型主要常見的種類有一年期、二十年期、二十五年期…等,在該期間內皆享有保障,一年期的保費會隨著年紀做調整(年紀越大保費越貴),而二十年期以上及終身型的保費通常採平準費率,也就是保費不會隨著年紀調漲,每期都付相同的保費。

癌症險根據理賠方式的不同又可分為「療程型」以及「一次給付型」兩種。療程型以治療的項目進行理賠,意即若未治療或治療項目不在條款給付範圍內,則無法理賠;而一次給付型則在罹患條款給付規範內的癌症後直接提供整筆理賠金,讓被保險人可以自行運用。

3.認識重大傷病險

針對重大傷病險可申請理賠的項目,從原先全民健康保險定義 (註2) 的「重大傷病」三十大項中去除先天疾病和遺傳疾病等,可申請理賠的一共有22大類、300多項目,只要領有重大傷病證明,即可申請理賠。多數重大傷病險採一次性給付,並且沒有「強制治療」的規定,相較其他醫療險須有實際治療才能理賠,重大傷病險只要符合資格即可申請理賠。

與重大傷病險僅差一字的「重大疾病險」,在理賠範圍上卻差很多,自105年1月1日起,重大疾病項目及定義分為「甲型」及「乙型」兩種,「甲型」的理賠項目為七項:急性心肌梗塞(重度)、冠狀動脈繞道手術、腦中風後殘障(重度)、癌症(重度)、末期腎病變、癱瘓(重度)、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幹細胞移植。「乙型」的理賠項目為十一項,比「甲型」增加了急性心肌梗塞(輕度)、腦中風後殘障(輕度)、癌症(輕度)、癱瘓(輕度)四項。不論是「甲型」或「乙型」的重大疾病險,相較重大傷病險的理賠範圍更小、理賠門檻更高。

4.該買重大傷病險還還是癌症險?

重大傷病險以及癌症險皆有保障「癌症」的項目,不過重大傷病中的癌症項目須符合「長期治療」的條件,部分初期或輕度癌症則可能無法申請重大傷病卡獲得理賠。

建議若是預算充足、追求更全面的保障,可以兩種保單同時搭配,先獲有重大傷病的單次理賠,而後續的療程費用則由癌症險來支付,讓保險為你支撐龐大的醫療開銷,不讓沈重的醫療負擔壓垮家庭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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